各中小学、幼儿园:
警示教育是反邪教斗争的一项基础性工作。根据中共米易县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《关于在全县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的意见》(米防邪办〔2011〕2号)文件要求,结合教育实际,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。
一、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
此次警示教育活动以县委“十二届四次”党代会精神为指导,继续突出“崇尚科学、关爱家庭、珍惜生命、反对邪教”为主题,以在职和退休职工为主,师生并重,分类进行,把反邪教警示教育不断引向深入。通过宣传教育活动,达到让受骗教职工脱离邪教,广大师生进一步提高识别和抵制邪教能力,增强“构建和谐幸福米易”愿景的目的。
二、时间安排
全县学校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于2011年3月1日开始启动,3月31日前完成宣传工作。3月底前向县教育局报送工作总结,总结材料报党政办,以便及时向县“防邪”办报送材料。
三、主要内容
(一)开展有针对性的、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,形成较大声势和影响。一是以学校为单位,继续对全校师生进行一次专题讲座。二是张贴简洁明了、通俗易懂的《邪教的危害》、《什么是邪教》、《抵制邪教是公民的责任和义务》等文字宣传资料,并与教职工(包括退休教师)签订“拒绝邪教”承诺卡(承诺卡由学校自行设计,参考样式见附件1,内容为:我向学校公开承诺,不参与任何邪教组织活动,教育家庭成员自觉防范抵御邪教,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),签约率要保证达95%以上。四是要讲方法,注实效,深入宣讲邪教的危害,不断推动反邪教警示教育的深入开展。
(二)将反邪教警示教育与“平安校园”、“书香校园”、“校风示范学校”、“绿色学校”、“依法治校”“文明学校”等各种创建工作有机结合,并把辖区内转化典型事例作为重点宣传教育内容,切实加强学校反邪防邪工作。
(三)各校要对被邪教裹胁、易受邪教感染的退休教师,要依法加强有针对性的警示教育。对参与邪教活动的一般成员,要按照中央、省、市关于开展专题教育工作意见,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宗教政策,进行相关法律法规教育,要求他们脱离邪教组织,不再参与活动。
(四)立足长远,积极探索反邪教警示教育的长效机制。在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中,各学校要研究分析反邪教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、新问题,不断丰富和创新教育的方式方法,真正使反邪教警示教育起到“防患于未然”的固本作用。
四、组织领导和工作安排
根据工作需要,县教育局成立米易县学校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领导小组,由县教育局局长何明树同志任组长,县教育局党委书记马静同志、县教育局党委副书记、纪委书记曹忠银同志任副组长,党政办、人事股、教育股负责人、各中小学、幼儿园校(园)长为成员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负责对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有关工作的组织部署、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,办公室设在党政办,并负责日常工作。活动分为三个阶段
1. 2010年3月1日—10日为动员部署阶段。在此期间,制定下发宣传提纲。各校要建立警示教育组织机构、制定工作方案、落实活动经费、培训人员、准备宣传资料和层层进行动员部署。
2. 2010年3月11日—20日为教育实施阶段。各校开展各种宣传教育活动,包括发放宣传品,书写固定标语,召开座谈会,利用校园网、黑板报、墙报等宣传阵地开展宣传营造氛围,组织开展文体活动以及学生各种兴趣爱好活动等,将警示教育纳入各项活动之中,通过师生喜闻乐见和寓教娱乐的方式,开展全面的集中警示教育活动。
3. 2010年3月21日—31日为总结阶段,主要是对整个教育活动进行自下而上的总结,检查验收,并将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的总结、图片资料报教育局办公室,以利做好市、县检查验收工作。
五、注意事项
(一)严格执行中央处理邪教问题的方针政策。
(二)将反邪教警示教育与“平安校园”、“书香校园”、“校风示范学校”、“绿色学校”、“依法治校”“文明学校”等各种创建工作有机结合起来。
(三)严格执行党的宗教政策,尊重群众的宗教信仰自由,严防引发宗教事端。
(四)警示教育原则上不在新闻媒体上宣传报道。各学校可自行组织在本校辖区范围内的宣传报道。
附件:1. “拒绝邪教”承诺卡(参考样式)
2. 反邪教警示教育标语
二○一一年三月四日
主题词:学校 警示教育 实施意见
米易县教育局党政办公室 2011年3月4日印(网发)
附件1:
“拒绝邪教”承诺卡(参考样式)
“拒绝邪教”承诺卡
XX学校:
我向学校公开承诺,不参与任何邪教组织活动,教育家庭成员自觉防范抵御邪教,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。若参与任何邪教组织活动,后果自负。
承诺人:
年 月 日
附件2:
反邪教警示教育标语
崇尚科学文明、关爱家庭、珍惜生命、反对邪教!
积极参加健康有益的文体娱乐活动,自觉抵御邪教的侵蚀!
崇尚科学、破除封建迷信!
“法轮功”就是邪教!
坚决抵制邪教,维护社会和谐!
搞好社会治安,严防“法轮功”敌对势力危害!
邪教危害社会,害人害已,国法不容!
崇尚科学、破除迷信、振奋民族精神!
捍卫科学尊严、破除迷信、反对伪科学!
“法轮功”敌对势力坑人害人!
“法轮功”邪教扰乱社会治安!
“法轮功”敌对势力危害国家安全!
“法轮功”敌对势力是社会公害!
决不能让邪教胡作非为!
依法严厉打击“法轮功”敌对势力!
检举揭发邪教违法活动是每个公民的义务!
“法轮功”邪教反人类、反社会、反科学!
认清邪教危害,摆脱精神控制!